【中国人打工必知的韩国劳动法】 #21. 《转职》 - 工作内容、场所的变更


【中国人打工必知的韩国劳动法】 #21. 《转职》  - 工作内容、场所的变更

因为工作内容和地点是与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有密切的关系,《劳动基准法》第17条和总统令第8条, 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工作内容和场所。《转职》是指业务内容和场所如上所述的变更。根据老板和工人之间的协议,变更工作内容和场所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问题,但由于雇主的单方面措施导致工人的工作内容或场所的变更,可能会使工人陷入混乱。特别是,工作时间或工资等劳动条件有可能发生不利的变更,因此,雇主的转职处分只有在根据《劳动基本法》第23条第1款规定的"正当理由"时才被认定为效力。是否具有转职处分的正当理由,应综合考虑,①雇主是否有必要变更工作内容或场所,②是否对工人生活造成不利影响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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